服务项目
人事档案转入
办理条件
1、 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2、 园区户籍的失业人员
办理流程
1、办事人员携调档函至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档案存放机构通过邮寄或机要方式将档案转至我中心 3、办事人员根据邮寄机要时限,登录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查询档案入库情况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时限说明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窗口
园区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6号窗口
咨询电话
0512-66605942转1、0512-6660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