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内著名高校在人才引智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根据苏人保才〔2012〕2号《关于做好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来苏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现就2013年研究生来苏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
一、社会实践高校选定
1.本批选定的参加对象为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纺织冶金化工、轻工文化创意、旅游建筑交通金融、现代农业、卫生等行业所需的紧缺专业研究生。
2.本批选定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主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苏州大学等11所高校。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单位所需高校原则上以选定的“985”和“211”重点高校为主,其他特色优势专业院校为辅。
二、社会实践项目(专业)征集要求
1.参与社会实践的企事业单位应以苏州新兴产业或传统支柱型产业为主,填报的实践课题以产品与技术的创新革新和改进为主,专业需求参照苏人保才〔2012〕2号的附件内容(各高校院系设置情况)。
凡参与实践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提供食宿和生活补贴的客观条件。
2.各市、区征集课题(专业)的目标分解: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市本级征集不少于5个项目(不少于20个岗位需求)。
三、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安排
1.项目征集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3月22日前,各县(市)、区完成社会实践项目(专业)征集工作,统一报送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2.高校对接阶段:4月20日前,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完成与各高校初步对接。
3.反馈准备阶段:4月22日至6月5日,高校返回对接信息后,接收单位完成与所需专业对象的沟通联系工作,确定社会实践的课题项目和前期准备工作。
4.课题确定及组织接收阶段:6月25日至7月1日,各县(市)、区单位做好课题申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市级课题,审核通过后, 各县(市)、区单位做好各高校研究生来苏接收、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做好筹划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相应的工作。
5.社会实践阶段:从7月2日开始,原则上至少安排5周时间,各接收单位做好各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安排带教工作。
6.活动总结阶段:8月15日至20日,各市、区相关部门和接收单位完成本次市级课题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完成对学生课题完成情况的评估,并于8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与课题完成情况评估表报送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市级课题社会实践活动费用
1.各高校研究生来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交通费由市和区、县(市)分摊,大交通(往返火车票)费用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由苏州去往各市、区的小交通费用由各市、区相关部门负责承担。
2.各高校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食宿由接收单位解决,生活补贴不低于2000元/人,由单位负责发放。
3.本次活动结束后将进行效能评估,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审核单位上报的书面总结材料(暨课题总结和课题完成情况评估表)后,评估合格的课题发放企业课题项目补贴, 标准为1000元/学员,名额为100名。
五、社会实践活动组织
高校研究生来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市、区相关部门和接收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力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联系人:黄小羽 电话:0512-66605877
附件:1. 各高校院系设置情况
4. 2013年著名高校研究生来苏社会实践活动课题完成情况评估表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