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评价的双向贯通,我市专门成立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文所指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均由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网上申报
2022年,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申报流程为:
1.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无法退回修改。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5月15日。
2.申报材料上报。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并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jsszhrss/zcpj/list.shtml)上下载《总目录》(1份)填写。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印章,并装入资料袋进行上报。
社保归属地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市本级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至市专技中心;其他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
三、学历、资历
1.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现持有地方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可参加高级工鉴定评价,鉴定合格者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国家中级职称(参加认定无需提供业绩)。
四、继续教育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无需提供继续教育。
五、业绩、成果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主要评价条件。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的业绩、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
六、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2022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电子证书下载等。申报人员可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上查看。
七、职称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人员可在公示通知规定时间内提请评审结果复核,复核仍按照《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苏人保专〔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1.中心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2.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及时领取退还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按档案管理规定放入个人档案。因中心场地有限,个人申报资料未领取的,中心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流程销毁。
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受理部门通讯录
受理部门 | 地址 | 电话 |
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 | 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综合楼1楼 | 69820556 |
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 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8、39号窗口 | 68723212 |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西区 | 66620390 |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 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5-6号窗口 | 68257969 |
吴中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 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718室 | 65252790 |
吴江区职称评价中心 | 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水秀天地苏州湾大厦6楼民生业务区窗口 | 63950287 |
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 | 67591831 |
张家港市人社局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科 |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608室 | 58173520 |
常熟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常熟市新颜路215号1号楼507室 | 52805322 |
太仓市人社局人才与职技管理科 | 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1310室 | 53542494 |
昆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昆山市政务中心(西部)前进西路1801号C栋二楼202室 | 57327111 |
注:相关政策和文件可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jsszhrss/zcpj/list.shtml)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