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专〔2019〕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是指由外籍院士或外国专家领衔、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主导、聚集高端外国专家及团队的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为外国专家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创造条件,为引智项目落地落实、长期发展及成果转化推广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增强外国专家的归属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单位申报基本条件
1.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单位能发挥主体主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条件,配备人员和技术设备,保障专家及团队工作生活;
3.引进专家能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根据计划任务目标自主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发、人才培养,并积极争取承担重大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任务。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二)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基本条件
1.外籍院士工作站外籍院士应为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应对华友好,品德高尚,严谨认真,富有合作精神;
2.外籍院士及团队研发方向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外籍院士与建站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单位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拥有与合作外籍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3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4.建站单位能为外籍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独立研发场地和必要的生活保障配套;
(三)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条件
1.外国专家工作室领衔的外国专家的认定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A类人才标准,对我市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标准;
2.外国专家工作室领衔外国专家每年在我市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团队所有外国专家每年来苏累计不少于3人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国专家未能来苏但通过远程方式为申报单位开展实质性工作的,视同在我市工作);
3.与外国专家有良好合作基础,且外国专家研究方向与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4.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显著成绩或预期成效;
5.能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为导向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对我市基础研究、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
6.能为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改革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发布年度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具体要求。
(二)各市、区科技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申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
(三)市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按需进行实地考察。
(四)根据综合评价和实地考察结果,拟定入选名单,视情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布入选通知。
三、主要扶持政策
入选的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可适用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建设资助
支持外籍院士与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共建外籍院士工作站。对我市命名的外籍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外籍院士工作站建设、开展项目合作和生活保障。建设经费资助根据建设情况分两次拨付。
(二)绩效资助
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建设完成后、外国专家工作室建立满一年后可申请绩效资助。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补助支持(项目已获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科技项目资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补助)。每个工作站(室)最多给予3次绩效评估研发补助支持。建设单位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自主提交网上申请、提交有关纸质评估资料并经当地科技部门初审推荐、市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名单。
(三)其他扶持政策
1.对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核心成员、外国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在首次办理或延期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时,可办理最长3年的在苏工作时间许可。
2.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可由当地科技行政部门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入选后可享受省相关扶持政策。
四、呈报材料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上报《2021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或《第四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4)纸质合订本一式二份以及对应电子版材料。
(二)各市、区科技局除报送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外,另提供申报函、《2021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以及《第四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对应电子版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各市、区科技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标准地做好外籍院士工作站和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二)外籍院士工作站和外国专家工作室不可同时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外国专家局(市引智办) 吴霄
联系电话:65119071,65110092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979号。
附件:1.2021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2.2021年“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申报书
3.第四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4.第四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书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