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苏园管〔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及补贴对象
在园区注册成立的“四上企业”及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产业等内外资重点企业新聘用的员工。
“四上企业”查询地址https://www.o-hr.com/activity/company20200219。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与新员工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新员工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并已完成合同报送备案;
3、新员工提供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800元/人。
四、补贴申请、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www.siphrd.com或圆才网https://www.o-hr.com/biz/login进行在线申请;
2、企业在线申报完成后,后由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
五、其他事项
1、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与园区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新签的,不享受该政策。
2、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联系方式: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66605849、66605877、66605942。
细则2
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苏园管〔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及补贴对象
在园区注册成立的企业及其新聘用的员工。
二、申报条件
1、新员工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并已完成合同报送备案;
2、新员工自行到岗、乘坐专列或企业包车接送到岗。
三、补贴标准
省内(不含苏州大市)一次性补贴200元/人,省外一次性补贴300元/人。
四、补贴申请、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www.siphrd.com或圆才网https://www.o-hr.com/biz/login进行在线申请;
2、企业在线申报完成后,由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
五、其他事项
1、2月17日至3月31日时间段内,与园区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新签的,不享受该政策。
2、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联系方式: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66605849、66605877、66605942。
细则3
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苏园管〔2020〕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及补贴对象
在园区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员工劳动合同处于有效期内;
2、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因复工复产员工需要在园区公布的经济型酒店内居住或隔离观察。
酒店名单查看https://www.o-hr.com/activity/sipyiqing。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00元/人天,最长补贴7天。
四、申请用房流程
1、企业联系公示名单内酒店,确认住房信息;
2、企业向员工开具入住介绍信(下载地址https://www.o-hr.com/html/market/sipacyqnotice.html),注明是过渡期居住还是隔离观察;
3、员工向酒店出具介绍信办理入住;
4、入住员工在系统中填报个人入住信息https://www.o-hr.com/html/market/sipacjdsqgr.html;
5、员工入住期满离店,开具发票(付款方抬头)及居住期满证明(下载地址https://www.o-hr.com/html/market/sipacyqnotice.html)。
五、补贴申请、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www.siphrd.com或圆才网https://www.o-hr.com/biz/login进行在线申请;
2、企业在线申报完成后,由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
六、其他事项
1、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联系方式: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66605877、66605849、6660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