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6 点击量:30946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1、 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园区;
2、 本科毕业满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3、 大专毕业满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4、 硕士毕业满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取得职称计算机证书,初聘为工程师。
二、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3、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另带一张1寸照片(注明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三、领取及报送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领取材料时间及地点:7月13日起,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四号窗口。
2、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8月28日止,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四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