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根据《苏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实施细则》(苏人保职〔2020〕2号)文件,制定以下补贴实施流程。
一、补贴对象及方式
企业组织并获证申报的,直补企业;对自主实施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直补企业。
二、补贴依据及条件
企业组织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备案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1.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
2. 取得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每张证书限申报一次)。
3. 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且参保信息必须都在该企业。
三、补贴标准
职业等级 | 职工岗位技能提升 |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 ||
非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 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 非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 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 |
高级技师(一级) | 4500元/人 | 5850元/人 | 5850元/人 | 5850元/人 |
技师(二级) | 3500元/人 | 4550元/人 | 4550元/人 | 4550元/人 |
高级工(三级) | 2000元/人 | 2600元/人 | 2600元/人 | 2600元/人 |
中级工(四级) | 1500元/人 | 1950元/人 | 1500元/人 | 1950元/人 |
初级工(五级) | 1000元/人 | 1300元/人 | 1000元/人 | 1300元/人 |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四、企业补贴申领流程
1. 申报受理: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企业于12月29日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模块完成补贴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 提交材料: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在收到各企业提报的补贴人员信息后将统一受理审核。
系统补贴申请提交后,向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申请表》及《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申请人员名册》(见附件);
(2)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收据;
(3) 省平台下载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表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4) 提供自主实施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需提供培训过程的台账资料(如签到表、照片等)。由企业出资安排职工培训的需提供相关出资证明(如发票或协议等)。
以上材料纸质盖章版提交至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公示:经审核通过的补贴人员信息将进行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补贴工种、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 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申请企业需提交并保存培训过程的台账材料,经办部门必要时对申请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如存在伪造人员信息、虚假培训等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企业须立即退回全部补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证书查询
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查验企业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详细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1楼西南门)联系电话:印老师66620372 联系邮箱:yinw@siphrd.com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