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园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审,我中心从即日起可全年受理园区行政区域内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的申领和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称对象:
1、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园区
2、本科毕业满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3、大专毕业满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4、硕士毕业满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取得职称计算机证书,初聘为工程师
二、报送材料领取要求:
1、单位领取:出具《介绍信》
2、个人领取:出具《劳动合同》原件
三、报送所需材料:
1、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专学历除外)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聘中级需提供《职称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
4、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其中2张请直接粘贴在呈报表上,1张背后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四、材料报送地点:园区人力资源中心4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报送程序:
1、领取报送材料
2、提交报送材料
3、领取证书(详见网站名单公示)
六、咨询电话:
园区人力资源中心:66605840
市职称评价中心:65720997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