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毕业生档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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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且用人单位需与园区人力资源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 2、园区生源(户籍)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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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 根据苏州市政府要求,现已取消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部分毕业生可按需办理 | ||
办理流程 |
1、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模块在线申报 2、上传相关材料 3、通过审核后,自助打印《毕业生档案接收函》,后返还学校后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注:用人单位如未与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需在省平台—单位办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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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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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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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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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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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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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12-66605942转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