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证明材料出具 |
办理条件 |
人事档案存放于园区人力资源中心 |
具体说明 |
无 |
办理流程 |
1、办事人员携园区有效劳动合同或园区户口薄原件至窗口办理 2、存档证明、政审证明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模块,在“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一栏在线申报。 注:相关证明仅限于档案内可查询到的材料 |
所需材料 |
有效身份证 注:经办人非档案相对人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档案相对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档案相对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证明"意见并签名。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窗口 |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0512-66605942转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