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市内户口迁移 |
办理条件 | 户籍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及四县市集体户的园区在职员工(不包括苏州学校学生集体户) |
具体说明 | 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 2、依法缴纳园区社保可提供园区参保证明(园区公积金中心官网或柜面打印) 3、园区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并不具备开具集体户资质 4、园区人才市场仅限本人临时挂靠不得随迁 注: 如园区单位具备集体户,直接携新单位参保证明、身份证至单位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无需至我中心办理 |
办理流程 | 1 、办事人员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窗口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开具《市内户口迁移单》 3、申请人本人持《市内户口迁移单》、身份证、园区参保证明(需最新记录)至湖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
所需材料 | 1、户口挂靠申请表(单位版)(本人填写并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 2、园区参保证明(需提供最新记录) 3、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窗口 |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0512-66605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