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 |
办理条件 | 1、具有园区户籍; 2、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 3、未在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建立人事档案。 |
具体说明 | 无 |
办理流程 | 18周岁以下的学生,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18周岁及以上的学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须填写《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申请表》《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托管档案唯一性承诺书》。 线上办理:申请人注册/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点击“苏州-个人办事-人才人事-苏州市高中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申报”。 注:学校转递学生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
所需材料 |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国内普通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根据下列列表信息上传材料,如留学所在地不在列表内,须提供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 5、已在国(境)外就读的在读人员需补充提供: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前往留学所在地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 |
办理时限 | 线上办理: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审核 线下办理:即时审核 |
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窗口 |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0512-66605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