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户口迁移
服务项目

市内户口迁移

办理条件

户籍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及四县市集体户的园区在职员工(不包括苏州学校学生集体户)

具体说明

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

2、依法缴纳园区社保可提供园区参保证明(园区公积金中心官网或柜面打印)

3、园区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并不具备开具集体户资质

4、园区人才市场仅限本人临时挂靠不得随迁

注: 如园区单位具备集体户,直接携相关材料至单位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无需至我中心办理

办理流程

1 、办事人员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窗口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开具《市内户口迁移单》

3、申请人本人持《市内户口迁移单》等相关材料至湖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材料以派出所要求为准

注:用人单位如未与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需在省平台—单位办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申请。

所需材料

1、户口挂靠申请表(单位版)(本人填写并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

2、园区参保证明(需提供最新记录)

3、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4、苏州大市无房证明(包含各县市、区,可通过苏周到APP查询获取)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时限说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窗口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512-66605942

立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