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户口迁移
市内户口迁移
户籍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及四县市集体户的园区在职员工(不包括苏州学校学生集体户)
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
2、依法缴纳园区社保可提供园区参保证明(园区公积金中心官网或柜面打印)
3、园区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并不具备开具集体户资质
4、园区人才市场仅限本人临时挂靠不得随迁
注: 如园区单位具备集体户,直接携相关材料至单位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无需至我中心办理
1 、办事人员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窗口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开具《市内户口迁移单》
3、申请人本人持《市内户口迁移单》等相关材料至湖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材料以派出所要求为准
注:用人单位如未与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需在省平台—单位办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建立申请。
1、户口挂靠申请表(单位版)(本人填写并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
2、园区参保证明(需提供最新记录)
3、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4、苏州大市无房证明(包含各县市、区,可通过苏周到APP查询获取)
即时办理
无
不收费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0512-6660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