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补充
人事档案存放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
无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至窗口办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完整的予以受理
1、申请人本人办理:身份证及归档材料原件
2、在职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出具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归档材料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手写委托事项)、代办人身份证及归档材料原件
即时办理
不收费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0512-6660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