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园区人力资源中心制定了《一窗式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方案安排,11月16日上午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员工在1号会议室对“一窗通办”业务进行讨论。
全体人员首先学习了《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按照“免证园区”“双减一优” 要求,对照检查中心各项服务落实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优化方向。
随后,全体业务人员开展“一窗通办”业务讨论。讨论主要围绕档案服务、人才落户、毕业生、职称评审、政府补贴等业务宣传、业务受理、业务审批、系统支撑和电话呼入等五个方面进行。下一步,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省人社平台一体化业务上线情况,适时推行“一窗式”业务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