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会员申请需知
在线会员申请表
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协会章程
会员单位
协会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协会定名为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本协会经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批准。 第二条 宗旨 协会的口号是“沟通让HR人创造更多价值”。宗旨是为苏州工业园区内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力资源工作者: 1. 提供增进友谊、交流信息的平台; 2. 提高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专业性; 3. 建立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第二章 任务及活动实施 第三条 协会主要任务 1、根据个人、企业或社会共同关注的有关人力资源等热点问题,举办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种活动。包括个案分享,讲座,讨论与尝试探索; 2、建立和发展与同类协会之间的联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互动与交流。 第四条 协会活动实施 1、由协会理事会适时提出阶段性活动目标及活动内容,在秘书处的协助下组织实施; 2、协会活动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由协会理事会提前一周通知全体会员; 3、协会会员因故取消原准备参加的活动,应当事前告知协会理事会。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本协会会员包括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 要求加入本协会成为会员的,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召开有关会议通过。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学习机会和其他服务; 3.会员有权参与讨论协会的发展、组织,向协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愿意分享经验和资源,为协会的发展提供意见; 4.推荐新成员加入协会; 5.服从职业道德; 6.承担或协助完成协会理事会委派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理事会 协会理事会设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由来自园区内不同行业的资深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必须是愿意为人力资源协会作贡献,愿意分享经验和资源,并积极主动地承担筹备和运作中的工作和职责。 理事会权利 1.对协会的运作、发展和组织提供建议,并具有决定权; 2.办理协会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 第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 A、会员交纳的会费; B、政府资助; C、企业资助; D、其他 第十条 协会经费支出 A、协会举办各项活动支出; B、其他与协会相关的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协会会员大会通过。 第十二条 协会名称、章程修改时,由理事会书面报告,提交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具体制度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