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劳动手册》
凡苏州市户口的新录用应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均须办理《劳动手册》。具体流程如下:
(1)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6个月内首次就业在园区中新合作区内的企业的:
由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备案时,凭一寸照片一张、员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在HRD新办《劳动手册》
(2)新迁入本市户口的在职人员:
外地户口员工在园区中新合作区内企业工作期间,户口由外地转进苏州市的:
用人单位凭备案过的劳动合同、一寸照片一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新办《劳动手册》。
(3)在职人员《劳动手册》遗失后补办:
《劳动手册》在用人单位保管期间,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员工《劳动手册》遗失的: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登报申明后,由该用人单位凭一寸照片一张、员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登报申明在HRD补办《劳动手册》(注:刊登在《苏州劳动保障报》上)
(4)园区户口失业人员:
a 、本人到户口所在街道(社区)、乡镇人力资源服务所进行失业登记,同时在《劳动手册发放花名册》进行登记。
b 、各乡镇人力资源服务所凭《劳动手册发放花名册》,至HRD为新办的劳动手册盖钢印。
2 .办理《培训证书》
企业拟录用大专或以下学历的外地户口员工,应通知员工在每周二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00)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照二张至园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独墅湖高等教育区研究生城综合楼3区2楼203室,78路公交车“研究生城图书馆”下,65939152),免费参加“本地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培训”半天,取得培训证书(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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