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手续
录用和退工备案
办理失业登记 (1)办理对象 因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的失业人员,须经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方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失业金。
(2)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四份,填写后单位盖章; b. 《劳动手册》或《外地就业许可证》; c. 《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3) HRD 开具证明
HRD 经审核后,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职工证明书》;若失业人员是园区外户口,还需开具培训通知单(每周四下午 1 : 30 在苏州市城西职介所)。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电话: 0512-6660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