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职称评审
人才引进
毕业生工作
人事档案调出
(1) 办理手续 a 、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或原个人委托协议书 b 、接收单位所在人事局或职介中心开取的调档函件 c 、缴清个人档案代管费
(2) 转出方式 a 、档案转至市人才中心、新区人力资源、市职介所、吴中区人才市场的, HRD 送交 b 、档案转至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由企业人事部负责调转; c 、转至外省市的档案,由 HRD 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邮寄费 30 元向个人收取)。
《人事代理承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