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人事档案调出

   (1) 办理手续
a 、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或原个人委托协议书
b 、接收单位所在人事局或职介中心开取的调档函件
c 、缴清个人档案代管费

   (2) 转出方式
a 、档案转至市人才中心、新区人力资源、市职介所、吴中区人才市场的, HRD 送交
b 、档案转至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由企业人事部负责调转;
c 、转至外省市的档案,由 HRD 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邮寄费 30 元向个人收取)。

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方法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相关下载 

《人事代理承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