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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下劳务派遣新动向之三 --- 浅析劳务委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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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下劳务派遣新动向之三

--- 浅析劳务委托招聘

  在人力资源业内,委托招聘这种招聘方式一向运用于高端及中端职位的招聘,猎头即是其中的代表。而如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用工单位开始尝试通过委托招聘的方式招聘一线技术人才。

  在新法实施前,广大用工单位的招聘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用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人才集市直接招聘;二是通过派遣单位招聘。但在新法实施后,原有的两个招聘途径受到严峻挑战:

一、由于法律对用工的程序性要求比以前大大提高,因此用工单位人事部门的关注点也逐渐从传统的招聘、薪资等环节转移到培训、绩效、员工关系上。但招聘环节,尤其是一线技术人才的直接招聘往往费时费力,且招聘效果往往很不理想。

二、提供免费的劳务招聘服务一直是派遣公司对用工单位的一个服务项目,但有些用工单位在新法实施后,出于整体考虑,放弃了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这样就也使得这些用工单位不能继续享受免费的招聘服务,其人事招聘部门只能“重操旧业”,直接从人才市场上招聘一线技术人才,这样一下子大大增加了用工单位的招聘成本。

三、新法下,用工关系逐步趋于稳定,也将使招聘市场人才供应相对紧张。对于处于快速成长期的用工单位来说,面临的人才压力相当大。

四、在服务外包整体大发展的背景下,人力资源外包中的薪资外包、高端猎头招聘外包、人事事务外包等外包服务正方兴未艾。用工单位在人事外包项目逐步增加的情况下,乐于接受劳务委托招聘这一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新项目。

使用劳务委托招聘有以下优势:

  一是大大降低招聘成本,中介机构专业的招聘技术和庞大的资源供应使招聘的一次成功率大大提高,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二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工单位一线技术人才的紧缺,保证了企业的发展;三是使用工单位人事部门从繁琐的日常招聘工作中解放出来,轻装上阵,投入更多的精力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绩效考核、员工关系处理等,进一步提升用工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园区劳务公司)

报:工委、管委会领导 送:各局办、各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各乡镇、园区各大型外企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编 2008年4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