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SZCJ2016-S-G-033号园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企业午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报名资格条件中以下内容作更改:
(一)“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更改为如下:
1、投标单位具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要求在苏州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工商证明资料。
3、投标单位要求具有苏州工业园区内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餐饮供应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资料。
(二)“(二)投标人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更改为如下:
1、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提供“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二、时间调整:
1、递交报名材料时间更改为: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5月6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更改为: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5月6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5月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更正公告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