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毕业年度内的残疾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园区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方式
1、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各高校应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苏州工业园区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进行补贴申请;
2、各高校负责对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资质进行初审,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汇总填报《苏州工业园区求职补贴申请表》、《苏州工业园区求职补贴花名册》,于毕业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连同个人申请表、低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报园区就管中心;
3、经过园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园区劳动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所属高校,再由高校拨付至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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