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毕业生就业报到 |
办理条件 | 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已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
具体说明 |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3〕20号)要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
办理流程 | 1、毕业生登录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申请毕业生报到手续 2、上传相关材料 3、审核通过后,自助打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 |
所需材料 |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网上办理) |
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窗口 |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0512-66605942 |